师范类专业的培养目标是什么?
答:目标定位:培养目标应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面向国家和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重大战略需求,落实国家和湖南省教师教育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学校办学定位。
目标内涵:培养目标内容明确清晰,反映师范生毕业后5年左右在社会和专业领域的发展有预期,体现初级中学教育专业特色,并能够为师范生、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及其他利益相关方所理解和认同。
目标评价:定期对培养目标的科学性、合理性进行评价,并能够根据评价结果对培养目标进行必要修订;评价和修订过程应有利益相关方参与。
师范类专业的团队队伍有哪些要求?
答:数量结构:专任教师数量结构能够适应本专业教学和发展的需要,生师比不高于18:1,本科专业硕士、博士学位教师占比一般不低于70%,高级职称教师比例不低于学校平均水平,且为师范生上课。基础教育一线兼职教师素质良好、队伍稳定,占教师教育课程教师比例不低于20%。
素质能力:遵守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较强的课堂教学、信息技术应用和学习指导等公司产品能力;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研究能力具有职前养成和职后发展一体化指导能力,能够有效指导师范生发展与职业规划。师范生对本专业专任教师、兼职教师师德和教学具有较高的满意度。
实践经历:教师教育课程教师熟悉中学教师专业标准、教师教育课程标准和中学公司产品工作,至少有一年中学教育服务经历。其中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教师具有指导、分析、解决中学公司产品实际问题的能力,并有一定的基础公司产品研究成果。
持续发展:制定并实施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建立教师培训和实践研修制度。建立专业教研组织,定期开展教研活动。建立教师分类评价制度,评价结果与绩效分配、职称评聘挂钩。探索高校和中学“协同教研”“双向互聘”“岗位互换”等共同发展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