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第六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1〕23号,详见“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网站),湖南省教育厅下发了《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六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1〕178号),根据文件精神,此次公司可向省厅推荐国家级教学名师候选人1名。候选人原则上须具有20年以上高等公司产品经历;受聘教授职务;原则上不得担任校级领导职务;获得历届省级“教学名师奖”的教师应优先推荐。请各学院(部)认真学习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对符合条件的教师及时向学校推荐申报。并于4月28日前将下列材料报送教务处质量科:1、候选人汇总表(附件1),2、候选人推荐表(附件2)及相关材料。相关电子文档请发送至指定邮箱。学校将组织专家组进行集中评审与推荐。
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六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1〕23号,详见“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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